润学DIY总公司
用户4620
其它国家移民
分享
香港移民政策
输入“/”快速插入内容
香港移民政策
1.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要求简单概括:QS前100本科毕业且工作十三年
有意根据高才通计划申请前来香港特区的人士,在提出申请时无须已在香港特区觅得工作。他们只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便可获准在港逗留 24 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申请人可以选择按下文第(a)至(c)段所列其中一个类别提出高才通计划的申请:
a.
在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收入(注1)达港币 250 万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的人士(A类申请);
b.
获
全球百强大学
(注2)颁授学士学位(注3)、并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累积至少三年工作经验(注4)的人士(B类申请);或
c.
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注5),获
全球百强大学
(注2)颁授学士学位(注3),但工作经验少于三年的人士(C类申请);这类申请受年度配额限制,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此外,C类申请并不适用于在香港特区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的非本地学生(注6)。
2.
一般就业政策
要求简单概括:在香港获得工作
根据一般就业政策来港就业的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a.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b.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c.
确实有该职位空缺;
d.
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以及
e.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3.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要求简单概括:在香港获得工作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就业的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a.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b.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c.
确实有该职位空缺;
d.
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以及
e.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4.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要求简单概括:QS前100获得理工科学位且在香港获得工作
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提交来港就业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a.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b.
在递交申请时,聘用公司获创新科技署批出有效配额;
c.
申请人获聘用公司聘请在香港特区工作的全职雇员;
d.
申请人主要从事先进通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网络安全、数据分析、数码娱乐、金融科技、绿色科技、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材料科学、微电子、量子技术或机械人技术范畴的研发工作;
e.
申请人持有具特别认受性的大学所颁授的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下称「STEM」)学科学位,所颁授学位的大学须为以下任何一个世界大学排名榜最新公布与STEM相关的排行榜上首100间大学:
a.
持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无需工作经验,而持有学士学位者则须具备最少一年在相关科技范畴的工作经验。不符合上述的学历要求,但在特定范畴上具备良好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有关经验和成就的科技人才,仍可基于充分的理据按个别情况予以考虑。在此情况下,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b.
申请人的薪酬应不低于香港特区类似职位现时的市场薪酬水平;
c.
申请人符合创新科技署发出的获发配额通知书上就相关职位列明的特定条件;以及
d.
聘用公司和申请人的真正目的并无疑问。
5.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要求简单概括:香港高校毕业
(i) 非本地毕业生
非本地毕业生是指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
非本地毕业生如
在毕业日期
(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
起计的六个月内
向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属于
非本地应届毕业生
类别。
非本地毕业生如
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
递交回港就业申请,则属于
非本地非应届
毕业生类别。
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他们只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便可留港24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证明的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等待成绩公布。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仍未获颁授毕业证书,他们可根据院校发出的毕业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如有意返港工作,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只要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有关申请便会获得考虑。在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下,他们便可留港24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ii)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是指修读内地与香港的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所提供的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毕业生。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如
在毕业日期
(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
起计的六个月内
向入境处递交来港就业申请,属于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类别。